最後更新時間: 2021 年 11 月 7 日
台中市翁姓男子是空勤總隊飛行員,他在去年間涉嫌在以手機拍攝陳姓同事配偶的會客單、健保卡,並以手機用不具名的方式,向政風室林姓主任檢舉「今非星期六,且宿舍是同仁休息地方,為何大隊長同意」,林接獲檢舉後,發現檢舉內容不實,查出翁涉案,全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,判翁2月徒刑,得易科、緩刑2年。娛樂城
判決指出,翁姓、陳姓男子都是空勤總隊飛行員,陳在去年10月29日周四晚間8時許,經單位長官同意,許可配偶到空勤總隊第二大隊台中航空站自主保安區會客、留宿。陳配偶填寫身分證字號、手機號碼、住址等資料的會客單,並交付健保卡,由陳陪同進入宿舍內。娛樂城
翁姓男子在當晚發現後,在會客區內以售機拍攝陳配偶提供的會客單、健保卡,隨後在隔天零時許,將照片以手機傳送給政風室林姓主任,並寫下陳姓同事的服勤單位、姓名,並指控陳「備勤期間夜歸帶女子回職務宿舍過夜,經詢問大隊長還同意,今天非星期六、日,況且宿舍是提供同仁休息的地方,為何大隊長同意」。線上娛樂城
翁姓男子雖以手機傳出檢舉訊息與照片,但他並無具名,政風室調查後,發現檢舉內容與事實不符,經調閱通聯紀錄,發現檢舉訊息是翁所為,政風室也認為,翁擅自拍攝陳配偶的個人資料,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,判刑2月,得易科6萬,緩刑2年,緩刑期間,接受法治教育3場,付保護管束,可上訴。線上娛樂城